零税率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会议明确,我国将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试行国际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由于服务外包产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因此,当前,服务外包也成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外贸增长过程中的新亮点
2014年12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宣布停止对我定向聚酯纱线征收反倾销税。涉案税号为540246。 该案原审于2008年2月4日立案,涉案金额为442万美元
自99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等国厂商来我国从事参加展览等商务活动支付之加值型营业税,得本于互惠原则申请退还。 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7条之1及相关实施办法规定,自99年7月1日起,外国事业、机关、团体、组织,在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于同1年度内在我国从事参加展览或临时商务活动而购买货物或劳务支付之加值型营业税(VAT)达新台币5000元(99年达2500元)以上者,得基于相等待遇或互免类似税捐原则申请退税。 国税局进一步表示,为促进与互惠国之双边贸易,经我国相关驻外机构积极洽商澳大利亚、奥地利、法国、芬兰、爱尔兰、以色列、荷兰及英国等8国财政机关,确认我国厂商赴该等国家从事参加展览等商务活动已提供加值型营业税零税率待遇或得申请退还之机制
内文:一、 国际运输事业依民用航空法第2条第12款及第64条之1规定经营非定期航班之国际商务专机业务,所取得之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7条第5款规定,得检附同法施行细则第11条第5款规定之证明文件申报适用零税率。但外国运输事业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相同业务者,应以各该国对中华民国国际运输事业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征类似税捐者为限。 二、 国际运输事业以年度统包方式经营前开业务,所取得未实际承载客户出境月份之固定包机收入,准凭主管机关核发之普通航空业许可证明及与国际运输包机相关之交易文件(如包机合约书、包机收入款文件及其他交易相关证明文件)申报适用零税率
①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的开票税率由3%将为1%,月度申报收入不超过10万(不含税)或季度申报不超过30万(不含税)无需缴纳增值税(销售及服务合并计算);若月度申报收入超过10万(不含税)或季度申报超过30万(不含税),需全额缴纳增值税。 注:小规模增值税税率1%,专普票都是1%,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为预交增值税,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若专普票收入相加月度不超过10万或季度不超过30万,则普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专票需缴纳增值税)。 ②提供生活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例如:保洁服务、餐饮服务,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按照零税率开具,享受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近两年,来自欧盟、印度、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大棒接二连三地落在中国无缝钢管企业的身上,而且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接踵而至的“双反”使我国整个钢管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出口困境,人们不禁要问――钢管业,靠什么摆脱“偏见”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的湖州金属管道与不锈钢产业,是支撑湖州市工业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产业,并已成为国内重要的金属管道与不锈钢制造基地之一,目前湖州涉及出口的钢管企业超过20家,大部分受“双反”殃及,出口形势非常严峻。 2010年上半年,湖州检验检疫局组织人员赴金洲集团、久立集团和安吉县鹏大钢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了解其遭受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调查的具体情况
日前,南非政府发布了对中国进口聚酯短纤反倾销案的最终裁决,宣布在应诉的5家中国企业中,浙江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大发化纤有限公司等4家获得零税率,浙江华盛化纤有限公司税率为12.12%,而未应诉中国企业的税率为122.97%。 南非聚酯短纤案于2009年1月23日立案,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根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统计,在这一倾销调查期内,我国向南非出口产品总金额为695.3万美元
答案剖析:选项C:交税人供给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不适用零税率方针。 不交税,指的是从本质上就不归于某税种的交税规模。而只要在交税规模内,才干谈得上免税和零税率
2013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52号公告”),对出口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的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中国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体现了全球多个国家适用的“供应地原则”,即对出口服务实行零税率的优惠政策。这一优惠政策广泛适用于多种出口服务,包括关联企业间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