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
学生会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 每届50元(本届结束时间为2024-12-31) 会士 任高级会员5年以上(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贡献者不受此限制),在本领域取得突出成就者,由2名会士提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批准。 1年200元 高级会员 普通会员会龄在5年以上(有突出成就和贡献者不受此限制),在本领域取得显著业绩者,个人提出申请,并由1名会士或高级会员介绍,由对口专业委员会签署推荐意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每年两次高级会员审核,年中、年底各一次) 1年200元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除外); 2.具有被推选为“两院院士”,以及参加评选“吴文俊奖”和“优秀博士论文奖”等的资格; 3.获得学会的活动预告和活动通知,获取学会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电子会议资料; 4.优惠参加本会或所属专业/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培训活动以及展览、展示活动等; 6.优惠或无偿在网站等平台(网站、微信等)上宣传会员的成就和贡献; 7.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8.高级会员具有申请本会理事候选人的资格,有向本会推荐高级会员的权利
2018年7月16日,记者从刚刚发布的《大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中获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大连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等8类信息。其中,批准服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汇总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系统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努力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触角,充分利用各基层局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载体,向办税人员推行政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0年,江油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以江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等平台为主要渠道,安排专职人员1名,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 (本列数据有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质量不优等问题,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商务发展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第一条 本协会是内蒙古大学离退休人员歌唱爱好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受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管理,是内蒙古大学老年体协下属的成员组织。 (一)组织并开展全校性老年人合唱活动; (四)组织团队参加自治区老年人合唱比赛或活动; (一)本协会会员必须是内蒙古大学离退休的正式教职工;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者; (一)本协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参加排练要做到要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不到
2020年,永丰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府公开成果,规范政府公开内容,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丰生态环境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155条。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本会名称为四川省地方志学会。 本会主要由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地方志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组成,是四川省地方志编纂、研究的学术性、行业性、地方性社会组织,为非营利性学术团体。 本会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及“****”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团结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及有关社会力量,努力推动全省地方志的编纂研究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盐津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用于2021年肉牛养殖奖补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码上诚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提高市场主体信誉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海之坊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我县首家“码上诚信”赋码亮码企业,在全县营造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信用环境。 走进海之坊农产品展示间,记者看到,精美包装的农产品上被张贴了独特的信用标识,通过这个企业专属二维码,不仅可以主动向社会展示信用状况,用主动“亮信”的实际行动,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和光顾;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码上诚信”的评价功能,对经营者的守信承诺、货真价实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掌握参与权、监督权,从而放心消费,实现双赢。 下一步工作中,宝清县将不断拓展“码上诚信”推广力度,引导更多市场主体申请赋码、敢于亮码,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讲诚信、处处讲诚信的氛围,推动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水平,共同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