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程序
经公租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经公租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租房。住建部昨日发布《关于并轨后公租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再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但符合公租房保障对象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原住房,同时应调整租金。 《意见》中显示,并轨后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