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1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执法实践,细化从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到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处罚实施程序,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指导全县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8年3月的资质申报材料中,工程业绩“瓮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都匀市洛邦镇垃圾填埋处理厂建设项目”“瓮安县城南污水处理项目(管网土建施工)”“瓮安县草塘镇排水工程项目”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18年12月19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113号),你单位于2019年4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根据我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22日我部对5个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现公布洮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2年2月,西乌珠穆沁旗政府下发文件,注销了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巴音青克勒嘎查和古日班宝力格嘎查全体牧民的承包期限为30年的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证。 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巴音青克勒嘎查5位牧民和古日班宝力格嘎查7位牧民不服西乌珠穆沁旗政府作出的注销其持有的30年承包期限的《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证》决定,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该12名牧民委托我所代理,我所指派阿拉腾那日苏律师作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积石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此《指南》。 主要包括:县统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月报和统计运行信息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2020年1月1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都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告(冀市监列严字[2020]第00131号)。 经查,都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号:91130400MA07TW8BXN)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将都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都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人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市桥西区提起行政诉讼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抚顺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1月1日印发,方案中对于行政复议经费、办公场所、办案所需的必要设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辅助人员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都作了具体部署。市司法局已经提请市编委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增加人员编制,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力量,市编委已经召开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增加编制的相关工作
(一)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条例》颁布实施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财政局办公室作为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