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 为更好适应银行业务发展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汇发〔2020〕1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凭证管理规定》),明确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要求。 《凭证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电子凭证申报要求,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要求保持一致。二是银行在确保相关信息完整、便利客户业务办理的前提下,可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外汇管理条例》、《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对于新设立及发生股权转让的特许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应认真开展现场验收,严格审查申请机构的资质、股权结构或受让人业务背景,并充分考虑本地个人本外币兑换实际需求,合理把握特许机构审批节奏,避免出现过度竞争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特许机构和外币代兑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
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周五针对发展迅猛的资产管理行业出台草案规定,这是中国为降低金融风险做出的最新举措。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由中国央行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多个部门共同起草,是为资管行业提供的一套完整法规。 根据中国央行发布的文件,《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一,CPI也是货币政策关注的重要变量。 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一,CPI也是货币政策关注的重要变量。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稳定,对内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是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同样需要关注物价水平
为贯彻落实2023年总、分局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达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会。会上,达州市中心支局通报了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和存在问题、2022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结果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在官方微博上表示,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企业、个人等主体进行的外汇操作属于市场行为。中**司资产从未计入外汇储备。外管局并表示,外媒报道中国“限制商业汇兑行为”的内容不准确,外汇管理支持正常合理用汇的政策没有变
2021年9月1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粤派出机构、港澳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及金融机构代表出席了启动仪式
3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指出,自成立以来,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推进调查研究和标准化建设,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风险教育,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以网络信息技术为驱动的新兴金融业态仍在快速发展,对协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