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D�D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
一、新个税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汇算清缴时适用如下公式: 二、新个税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以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个人工资薪金采取按月代扣代缴申报: 某老师2015年入职,2018年第四季度应发工资均为8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这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代扣代缴税额: 从上面的计算可知,该纳税人每个月的收入和税额与下个月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采用的是代扣代缴,也就是实际应缴交的税额。 2019年1月1日后: (1)个人工资薪金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申报: (2)累计预扣法的计算公式: 某老师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元; 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采取了按年计税,每个月的收入互相影响,采用的是预扣预缴,也就是次年汇算清缴时,多处所得的人会存在多退少补的情况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祝贺经管会计专业学生在全国税务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和二等奖佳绩! 2020年6月20日,第二届“科云杯”全国职业院校高职组税务技能大赛圆满结束。由我院经管系派出的团队在来自全国622支参赛队伍,1866名学生中脱颖而出,在大赛中获得了团体一等奖和二等奖佳绩,为我院正在召开的第二届党代会献出了一份厚礼! 经管系2018级会计专业学生常凯、张昊天、李萌萌、赵鑫淼、王莹、王梦娇六位同学组成2支代表队参赛。同学们在比赛中沉着应对、冷静思考、精准计算,最终凭借出色的发挥,一队和二队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好成绩
现已进入2020年5月下旬,相信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进入收尾倒计时阶段!在开展过去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过程中,清楚通晓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必不可少。那么,作为公司会计或老板的你,2019年度出台的所有企业所得税政策都知道吗?狂人岛小编便借助中国报的相关报道,借花献佛,下面便从税前扣除政策、优惠政策、综合性政策、“放管服”政策四个方面,为大家逐一整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政策要点: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十年中国和加拿大会计,财务管理及税务经验。曾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世界500强企业NEC公司财务经理;曾在中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精通中加两国的税务,会计及财务管理,擅长个人和公司税务规划,公司账务系统建立,税务申报及应对税务审计
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代理注册公司客户10000余家,是专门为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财务、税务、工商注册等一系列服务的一家专业服务型公司,使协富成为代理注册公司行业领先的品牌之一。多年以来,协富深耕于企业服务领域,公司业务主要涉及代理记账报税,代办会计;专业代理各类公司注册、工商年检,税务登记年检等事宜;同时也专业代理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常年财务顾问等,可以满足您企业各阶段的成长需要。公司经营理念是:优质、高效、快捷、共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为加强后续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境外所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简易办法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计算抵免。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备案资料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30条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的开票税率由3%将为1%,月度申报收入不超过10万(不含税)或季度申报不超过30万(不含税)无需缴纳增值税(销售及服务合并计算);若月度申报收入超过10万(不含税)或季度申报超过30万(不含税),需全额缴纳增值税。 注:小规模增值税税率1%,专普票都是1%,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为预交增值税,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若专普票收入相加月度不超过10万或季度不超过30万,则普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专票需缴纳增值税)。 ②提供生活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例如:保洁服务、餐饮服务,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按照零税率开具,享受免征增值税
三部门发文明确:两项新的减税政策出台!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