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缴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和其它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计税依据: 是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税率: 税率为33%、27%、18%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奥山光谷世纪城1栋606室(光谷总部)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未来城D座2301室(洪山分部) 关于白条入账的两个涉税问题! 去年报销了10万元未取得发票的白条,今年汇算清缴如何调整?申报表填报在哪里?情况一:若是去年入账的白条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则汇缴无需纳税调增。比如属于支付给自然人的.. 去年报销了10万元未取得发票的白条,今年汇算清缴如何调整?申报表填报在哪里?情况一:若是去年入账的“白条”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则汇缴无需纳税调增。比如属于支付给自然人的每次未超过500元的费用,按照28号公告取得了合规的收款凭证允许税前扣除
201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1668号),《暂行办法》规定了自愿减排项目管理、项目减排量管理、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证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随后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并备案了第三方审定核证机构,以促进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顺利开展。 2014年3月全国第一个CCER项目备案,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暂缓受理
坦桑尼亚主流媒体《公民报》6月11日报道,坦桑尼亚总统哈桑近期向坦国家税务局(TRA)发出指令,要求赦免纳税人2021年前未缴税款、利息及罚款。此举受到坦私营部门普遍欢迎,坦工业联合会主席表示,现任政府上台以来,坦税务部门的态度与做法正在不断改善,该举措将激励大批因无力清缴巨额税款及罚金而关门的企业重新营业,对吸引投资振兴经济非常重要。另有评论表示,哈桑总统正在努力创造友好的营商环境,但税收是国家财政主要来源,税收减免举措宜通过正式法律法规予以明确,提升坦税制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吸引真正有实力的正规企业来坦投资兴业
作为企业或个人都有纳税义务,税费也是企业或个人承担比较重的经济负担之一。如果纳税人有多缴税费的情况是可以退回,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税款退还?税款退还期限怎么算?让之了君给你详细讲解下。 (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一、正面回答: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的减免税总额为限。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广州11月29日电 (记者 郭军)记者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近期双方正致力于打造“数币+税收”服务模式,至11月25日在广州成功完成首笔通过电子税务局渠道的数字人民币缴税业务,已逐步建成多渠道支持任意运营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税费款的应用场景。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诸多数字场景涌现,社会公众对零售支付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在税务领域,广东税务部门也迈出了探索的步伐
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二、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部门负责完成
(刘卫群 范晓莉) 2019年12月26日,公司组织《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学习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良明、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枚东华、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涂琳、财务总监聂小元、纪委书记魏金平、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邓俊峰、副总经理黄斌根、副总经理陈炜参加学习。在专题学习会上,公司财务总监聂小元及财务部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案例及相关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针对性的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