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条
新年的钟声才刚敲过,马上就要到第1季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时间了。什么是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呢?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要填什么内容?对于许多新进重点用能单位而言,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是一件头疼的工作。 为了让重点用能单位更好地开展能报填写工作,接下来小编向大家解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2016年3月6日至2016年6月29日,精神病患者楚某在刘某的旅馆内住宿。期间,楚某因精神病发作毁坏刘某店内部分物品,刘某见其可怜,不仅未收其住宿费,还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带其到医院看病检查,为其购买衣服等,并帮其寻找父母。后来张某(男)到刘某的旅店入住时与楚某相识,并将楚某带走共同生活
【凯风网2017年5月10日消息 通讯员:晓磊】2017年4月13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段秀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李荣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李秀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企业破产法第83条内容是什么(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2006年立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三条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八十三条》。 2006年立法版企业破产法第83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
导读: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014年8月,四川省彭州市**局综合指导科工作人员张某,分别办理了因私普通护照和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未向单位报告。 2018年4月,彭州市**局了解全体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张某隐瞒了其已经办理和持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事实。 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张某谎称家中有事向单位请假后,先后多次前往泰国、越南和中国香港、澳门等地处理私事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会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妻子确实有抓到丈夫外遇的证据,并在知悉通奸后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告诉,丈夫的通奸罪就可能成立。另外,妻子还可以向法院请求民事损害赔偿。不过,假丈夫能提出充分的举证,证明妻子有纵容他的外遇行为,依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因为妻子纵容丈夫的外遇行为,通奸的告诉就可能无法成立
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上证公告〔2019〕60号),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证50ETF)将于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除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同日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以下简称上证50ETF期权)所有未到期合约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挂牌新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约交易代码的第12位由“M”调整为“A”,其他位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