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
年报披露,2020年,东鹏控股实现营业收入71.58亿元,同比增长6.02%;实现归母净利润8.52亿元,同比增长7.24%;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4.07%。 东鹏控股(证券简称:东鹏控股,证券代码:003012.SZ)主要从事瓷砖、洁具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于2020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深交所主板。近日,东鹏控股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也是公司上市后的首份年报
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号消息,6月3日上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网络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涉嫌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文兵利用担任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省旅游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合作开发、资金拆借、贷款担保、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35.858万元、港币6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刘文兵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数额巨大。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9月28日,由365体育娱乐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委员会原书记莫东培(正处长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在365体育娱乐场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东培涉嫌收受他人财物1106万元人民币和5000加拿大币,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1.0238亿元人民币。 经查,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莫东培分别利用其担任钦州市经贸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主任、市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主任、市工信委主任、钦州市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灵山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宁某某、方某某、唐某某、黄某某等多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106万元人民币和5000加拿大币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徐宝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徐宝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 局长高卫东涉嫌受贿罪一案 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 被告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贵阳市原小河区副区长 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贵阳市副市长 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厅长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 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依法告知被告人高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 赖小民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 17.88亿是什么概念?全国每人分1块钱还有剩余
湖南省住建厅原厅长蒋益民犯受贿罪获刑12年【消息】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昨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蒋益民受贿案。被告人蒋益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蒋益民受贿所得赃款2036万余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蒋益民在担任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局长、湖南省环保厅厅长、湖南省住建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和单位在审批项目环评、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办理公司资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6万余元
本文摘要:为还赌债,情急之下竟然利用职务之之后索取他人钱财。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宣判,横县法院以受贿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要求对被告人张锐继续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处以充公个人财产2万元。 被告人张锐本是一名纪检干部,不料却着迷上了赌,结果负债累累巨额债务,情急之下竟然知法犯法
按照我国的规定,受贿罪的定罪处罚标准为: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3日讯(记者 陈栋)近日,记者在12309中国检察网看到文昌市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该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李某甲曾是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2012年至2019年3月间,在审理案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5.5万元,被文昌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据指控,2012年6月4日,海南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起诉海口市某局,请求撤销海口市某局作出的不能办理某项目用地手续的复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