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给职
下简称本小组),并订定本要点。 二、本小组任务如下: (一)本市两岸事务之研究及综合规划。 (二)本市两岸政策之宣导及推动
中华电信工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提高会员对劳动政策、法令之认识,报导会务及国内外劳工运动状况,介绍国内外电信事业发展方向,依照本会章程第五条第十款及第十七条之规定,设立中华电信工会会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发行中华电信工会会刊(以下简称本刊)。 本刊所有权属于本会。 委员会置委员七至十一人,互选主任委员一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会议
某国民小学校长A,明知其“配偶”B为其关系人,却雇用为该国小临时校务人员,使B获取本法第4条所称之利益,遭法务部处以100万元之罚锾。 B虽受聘担任临时校务人员,但以曾签署同意书表明“愿以无给职担任本项工作”及该校没有实际支付薪水等理由,未受差勤管理,致其在校工作情形无从证明;实际上,B仍享有该校以1万5840元之薪资标准为其投保劳健保,实使外界对A雇用之行为产生疑虑。 A身为校长,却借用其职权及“身心障碍者保护法”规定需雇用身心障碍者之机会,聘用其妻,已予外界其有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或方法,图其关系人利益之不良观感,A实应依法自行回避
会(以下简称本会),并订定本要点。 二、本会任务如下: (一)原住民就业服务与职业训练之协调及推动。 (二)原住民就业、创业之建议及咨询
◎年满18岁至75岁,对台湾文学与文化资产空间有兴趣者。 ◎具备上网、收发电子邮件、使用 APP 应用软件等能力者为佳。 ◎具备华语以外语言能力者尤佳
会(以下简称本会),并订定本要点。 二、本会任务如下: (一)原住民就业服务与职业训练之协调及推动。 (二)原住民就业、创业之建议及咨询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国立新竹教育大学特殊教育学系系友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为促进系友与在校学弟妹之感情交流及经验传承。 第三条:本会会址设于国立新竹教育大学特殊教育学系,以下简称本系
动、教育扎根及文化整体发展,特设立马祖闽东语保存及推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并订定本要点。 第二条 本委员会之任务与职权如下: 一、 研拟并推动马祖闽东语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称教研中心)的组织及实施事项。 二、 建立检定认证制度,进行种子师资培训及人才库,以提升学习及落实专业知能
行政院为统筹办理有关客家事务,特设客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一、客家事务政策、制度、法规之综合规划、协调及推动。 二、地方及海外客家事务之研议、协调及推动
一、台南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简称本局)为处理本局国家赔偿事件,特设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小组(以下简称本小组),并订定本要点。 二、本小组之任务如下: (一)对于本局国家赔偿事件之处理及协议事项。 (二)对于本局国家赔偿事件求偿事项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