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
以“揭秘”为噱头歪曲党史,有什么后果?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冯某,某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共党员。一次,在受邀回母校为大学生做讲座时,他以“真相”“揭秘”为噱头,大肆宣扬历史教科书中的党史很多都不是“真实的历史”,捏造事实,混淆视听。其间,一些学生对此提出异议,他却以“你们啥都不懂”“你们被忽悠了”等理由搪塞而过,继续他的讲座
刑事拘留,Criminal Detention,简称“刑拘”。简单可以理解为临时扣留羁押的意思,是一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涉嫌触犯刑法,可能会被判刑“坐牢”的行为人,相关部门为了防止其逃脱,暂时关押在看守所
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
关于学校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因侵权行为破坏的法律关系不同而不同,学校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民事责任
导读: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
为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全域达标”宣传力度,深化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文明行为,彰显文明行动,在全县营造健康、文明、整洁的生活氛围和生活环境。近日,文江镇志愿服务站组织开展了以“除陋习、树新风”为主题的文明劝导宣传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劝导活动采用集中倡议,分组行动的方式进行
Q: 你好: 我是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为独资有限公司,公司前五年都是赚钱的,但是因为我12-2月遭遇诈骗,2月报警被骗5百多万,3-4月办了3间贷款要还高利贷,还是不够,导致目前所有银行企贷、信贷,融资公司的车贷,融资的企贷,信贷有些连第一期都未缴,当铺完全无法缴纳,外面也欠了许多高利贷,目前躲债中,想请问有无可以解决公司债务及个人债务的办法 A: 依公司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原则上,有限公司股东原仅就其出资额负责。因此,如果是公司债务部分,原则上,公司债权人不得向股东自有财产求偿,除非有符合同法第二项规定,例外滥用公司法人格之情形; 倘若公司负责人就公司债务进行保证人或其他担保者,则须依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另有关个人债务部分,得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 最后,就遭遇诈骗部分,如果知悉行为人,可以向其提出民事赔偿,以追讨损失金额。 加入我们的FB粉丝专页“中小企业法律新讯粉丝团”,取得最新即时的法律知识!
有关台南市议会临时会今(19)日进行专案报告探讨学甲炉碴一事,环保局回应如下: 1.学甲工业用地填埋炉碴总数经环保局调查约29万公吨,尚未完成清理部分约25万公吨,其中位于国有土地之数量计约7千公吨。地检署新闻稿提及工业用地炉碴数量约58万公吨,与环保局调查结果有落差之疑义,环保局于111年12月17日已函请台南地检署提供起诉书,以利办理后续追踪改善相关事宜。 2.环保局至今仍持续要求学甲遭填埋炉碴之土地进行清理,其中大湾段农地部分,已完成清除约4.3万公吨;工业用地部分则已完成2处清除,共计约4.4万公吨,其余3处工业用地则仍持续命明祥馨公司进行清理中
敲诈勒索未遂是指加害人没有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却已经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行为。敲诈勒索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交警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果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补办批准手续,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