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张海宁律师,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律师库六个基本所律师成员,中铁物资青岛钢铁公司法律顾问成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商事委员会秘书。2007年至2009年,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于新疆某基层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本所刑辩中心成员。自2009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参与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与山东联合大学、济南长城大厦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等重大案件,单独办理或参与办理建设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逾百起,对不良债权的催收,有了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工作思路,代理的众多涉及债权催收的案件都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1)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刑事法律责任及风险提示;单位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如何规避刑事风险及有效追偿损失;特殊类型单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刑事犯罪防范。 (2)刑事专项法律顾问: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聘请,担任刑事专项法律顾问,进行犯罪预防、追偿因刑事犯罪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等法律专项服务。 (3)刑事法律风险管理: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委托,对单位内刑事法律内附点予以识别,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和实施详细的刑事法律风险管理计划、方案并定期对其效果予以评估和改进
近日,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六项整改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滥砍盗伐专项整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绿卫”2019专项执法行动,把整治滥砍盗伐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工作。结合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制定了《整治滥砍盗伐实施方案》
家——是安全的港湾!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家,是爱家、爱生活的人们所向往的。 据报道,全国每年发生的盗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7年全年全国盗窃案件为106万起,到2007年上升至411.86万起,占全年刑事案件总量的88.1%,由此造成人民经济财产损失可怕到以亿万元为单位作计算。 人们花几十万、上百万购置一套住房,想从此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家,而造成以上触目惊心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人在处理存放家庭贵重财物的问题上,仍旧停留在最原始、最落后的保存方法上,在家居衣柜、抽屉或某个自认为安全的角落存放,这样做往往是一旦小偷入室,几乎全部损失归于空
全国扫黑办今天(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对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进行了明确,对涉黑恶财产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这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分别是《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0年春季禁渔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现将唐河县2020年春季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龙游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
古往今来,国与国之争,实质是装备制造业之争。当前阶段,高端仪器装备之争已上升为大国之间博弈的核心和不可或缺的利器。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中,仪器装备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图解案例手册》(第二版) 财富彩票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犯罪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多次联合出台相关文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衔接,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犯罪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