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楚
违法事实:濮阳市华龙区艺尊美容美体会馆因职工投诉涉嫌拖欠工资被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当事人:濮阳市华龙区艺尊美容美体会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10902MA476KA79C) 我局于2020年5月13日对你单位涉嫌拖欠劳动报酬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你单位拖欠已离职员工李慧如2020年4月份劳动报酬,另查明,李慧如,女,住址:河南省范县杨集乡李马桥村130-1号,出生日期2004年8月13日,身份证号码410926200408131721,系童工
汤某某在谈论与吴某某的恋爱历程时有些无奈,“我俩的关系比较冷淡,平常很少聊天,像情侣间正常的牵手她都是拒绝我的。”2019年10月,吴某某以性格不合为由与汤某某分手。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冯阳(化名)家住距离兰州生物药厂只有500多米距离的上川嘉园,年仅20多岁的他也告诉健康时报记者,“2020年初,我们周围很多邻居都在传要去做布鲁氏菌检查,虽然我当时没有症状,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去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布病窗口进行了检查。” 然而,已感染的患者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仍被病痛折磨,却始终无法确认自己有没有得病、该不该治疗,以及未来怎么办。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
2月13日下午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于2月12日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新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5日21时许被告人公某饮酒后从新泰市翟镇刘官庄社区前往大港社区在该社区新冠肺炎防控卡口检测登记后进入至22时离开。约22时20分公某无正当理由要求再次进入大港社区被执勤人员刘某某等人拦截劝返公某遂辱骂殴打刘某某及闻讯前来制止的执勤人员张某某等人致刘某某、张某某等4人轻微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
我局于2019年11月1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底漆喷漆工艺正在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底漆喷漆工艺所在车间有两扇窗户没有关闭,车间与外环境连通。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为规范网络庭审活动,完善网络庭审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规定,结合本会仲裁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仲裁庭、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等可以依托本会网络庭审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证据交换、听证、开庭、调解等全部或部分环节。 上述在线证据交换、听证、开庭、调解等活动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限制减刑犯罪的类型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关于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根据《中国共产**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