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发
各县区金融办: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由各级政府推动、保险公司组织实施的一项普惠保险业务,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对于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落实《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54号)提出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参保率达到80%以上”工作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第一阶段(至2020年1月31日)保费收入摸底统计。 请各县区金融办高度重视,会同辖区中国人寿保险支公司,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统计2020年第一阶段保费收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为开展下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白色烟羽治理如何算达标?山西临汾近日印发的一份文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各有关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2号),由市经信委牵头,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组织开展燃煤发电企业白色烟羽治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6号)要求“3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6月12日,市气指办下发了《关于督促加快钢铁、焦化、燃煤电厂白色烟羽治理的通知》(临气指办发〔2018〕37号),明确了治理相关要求,请你们督促辖区内燃煤电厂按照文件要求,加快白色烟羽治理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8号)要求,通过市政府各部门自查报送,集中审核,并经2021年5月17日市政府四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第一批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清单所列证明事项由申请人如实作出承诺,相关部门对承诺内容予以核查(核实)。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各自信息发布平台公示证明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之证明事项应一律取消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优化政府信息供给,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本地区全面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2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水平,在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自2002年开始,本市将大力推广在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或已获得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或“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必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大力推广在其它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由市市政管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具体名单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0号),现将青岛伟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拟试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对拟试点公司如有异议,请实名与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
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9号)等文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以上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编制并公布《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9号)等文件
为深入贯彻《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政字〔2019〕53号)、《东营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政办发明电〔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在《亚博地址下载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试行办法》(垦办字〔2019〕52号)基础上,结合省市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分类综合评价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代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东营市亚博地址下载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就《东营市亚博地址下载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6月25日前反馈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镇海区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镇政办发〔2008〕1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产业提升加快实现工业创业创新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科技创新“10+1”工程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工业创业创新倍增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五个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若干配套政策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区各新闻单位。
2022年8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25号),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大力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积极构建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银发经济发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产业,提高市场效率,完善产业结构,扩大消费规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起草本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