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局
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厅,市辖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审报公司: 依据《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77号)和《有关健全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级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建住宅[2009]101号文档),住房和城乡住建部房地产业监督司机构权威专家对最近审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了审查。为确保审查品质,提升工作中的清晰度,现将亢龙房地产业集团等121家公司的审核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URL])”上开展公示公告,以普遍接纳社会监督。请审核意见为未确定的公司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左边的“服务大厅”频道,进到“审理颁证记录查询”网页页面查看审核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房地局、建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有关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的要求,为加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适应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在总结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根据北京市住建委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从今天开始,北京市预售房屋许可管理将要执行新的规定,借以提高商品房预售的门槛。 根据新规内容,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以下是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2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水平,在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自2002年开始,本市将大力推广在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或已获得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或“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必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大力推广在其它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由市市政管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具体名单
本文摘要: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住建部近日公布《关于减缓培育和发展住房出租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意见》),《意见》具体,创建住房出租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出租人可随时公布租赁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公布出租房屋的市场需求信息,逐步构建在平台上展开接入。《意见》认为,搭起住房出租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职能所在,是政府引领市场的最重要手段。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住建部近日公布《关于减缓培育和发展住房出租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意见》),《意见》具体,创建住房出租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出租人可随时公布租赁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公布出租房屋的市场需求信息,逐步构建在平台上展开接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释义:本条规定了商品房销售的主管部门法律分析。 《房地产法》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唐老伯为了将自己的妻子女儿列为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特地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可拿到新产证后,却发现房屋的建筑面积比老产证上少了8.09平方米。于是,唐老伯一家三口将登记机关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告上法庭
(一)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武汉华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武汉房地产协会的倡议下,由武汉房屋置换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四个区房地产公司,扬子房产实业公司、武汉市绿叶房地产、荆州市房地局、荆州市住宅开发总公司、荆州市玉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十个单位自愿出资组建,经市建委领导批准,于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正式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及房地产综合开发资质,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由投资单位代表协商组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