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士
教育作为基本人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优先权概念并没有过时
教育作为基本人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优先权概念并没有过时。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3款规定“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义务教育法》最本质的精神,是保障儿童接受教育,在家上学与这一法律精神并不冲突
教育作为基本人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优先权概念并没有过时。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3款规定“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义务教育法》最本质的精神,是保障儿童接受教育,在家上学与这一法律精神并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