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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依据国立台中教育大学中华民国111年4月14日台中大学
      
      
      
      
  一、 依据国立台中教育大学中华民国111年4月14日台中大学师培字第1111060166号函暨原住民族教育师资修习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办理。 二、 承上规定,原住民族教育师资应修习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课程,以增进教学之专业能力。 三、 原住民族教育师资系指原住民族学校、原住民重点学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专任教师、专职原住民族语老师、教学支援工作人员或担任六个月以上之代理代课教师、钟点教师
      转知:教育部办理“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转知:教育部办理“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一、依据教育部109年8月4日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086626号函办理。 二、为落实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条及第29条之规定,促进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了解原住民族语言、历史、科学及文化,并实践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鼓励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投入素养导向、议题融入及原住民族语文相关辅助教材之研究,特办理“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三、“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相关资讯如下: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之现职教师、代理(课)教师、实习教师、专职族语老师及族语教学支援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