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办理“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一、依据教育部109年8月4日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086626号函办理。

二、为落实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条及第29条之规定,促进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了解原住民族语言、历史、科学及文化,并实践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鼓励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投入素养导向、议题融入及原住民族语文相关辅助教材之研究,特办理“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

三、“109年度原住民族文化优良教案甄选实施计划”相关资讯如下: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之现职教师、代理(课)教师、实习教师、专职族语老师及族语教学支援工作人员。

大专院校之教育相关系所、师资培育中心师生。

相关教育人员或团体。

(二)参加类组:分为实验教育组及非实验教育组,每组再依教育阶段别分成国小、国中及高中,并设计适合该类组学生之教案。

(三)评选主题:包含原住民族语言文字的保存及传承、认识部落与原住民族的历史经验、原住民族的名制、传统制度组织运作及其现代转化、原住民族文化内涵与文化资产、原住民族土地与生态智慧、原住民族营生模式、部落伦理与禁忌等7项。

(四)办理期程: 报名及收件方式:自109年8月15日至109年10月15日上午12时截止。 评选成绩公告:109年11月23日前公告。 颁奖典礼:预定于109年12月11日办理。

四、本案甄选承办单位为国立台中教育大学,如有相关问题请洽该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王厚仁先生,电话:(04)2218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