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处理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民网西宁3月24日电(杨�h)3月24日,本网从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四场发布会获悉,青海省统一使用“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对单位、场所进出人员实行扫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已使用的各类“健康码”一律停用。 升级版“信康码”系统已经与全国所有省(市、区)的电子健康信息实现交换共享。 据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翁巍介绍,“信康码”持续升级系统功能,融合疫情防控部门相关信息,现已打通全国数据链路,引入腾讯、支付宝等互联网服务平台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晋政办发〔2017〕7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太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晋政办发〔2017〕74号),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创新,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促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衔接整合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高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效能,使排污许可制度成为排污单位守法、政府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8年7月2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据公告,该局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抽检8类食品1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界首市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布立案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立案过程中,发现我院存在“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等不规范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督察部门反映。 (一)仅受理立案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政策咨询等其他事项
本文摘要:据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陕西省纪委对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汪汉臣因涉嫌相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立案调查,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后,要求给与汪汉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汪汉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捷,为他人攫取利益,行贿他人行贿,其不道德已包含相当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 据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陕西省纪委对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汪汉臣因涉嫌相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立案调查,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后,要求给与汪汉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药品全链条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快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近日,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 周密部署,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安全。制定春节、元宵节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对节日期间重点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辖区网格化责任监管,谁的辖区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不留死角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旅行社处于恢复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现就延长保证金补足期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二、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1.对本公司党组织、党员,各部门、员工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 2.对本公司下属公司党支部、党员,各部门、员工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 3.对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1.举报内容应列明被举报人、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没有具体事实的,不予受理
云林地检署今年1月侦办云林县斗六市遭弃置炉渣案,持续追查炉渣来源及去向,确认炉渣来自云林县西螺镇某豆皮厂,委由某环保科技公司处理,侦办后认为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吴女、收购炉渣的水泥公司负责人林男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罪嫌疑重大,弃置炉渣达9000公吨,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云林地检署侦办斗六市万年东段遭弃置炉渣案,今年1月18日发动第1波搜索行动,发现炉渣来源为西螺镇某豆皮厂,豆皮厂提出相关契约证明炉渣除部分赠送友人,其余均委托某环保科技公司处理,检察官扩大追查流向,本月3日同步搜索环保科技公司、水泥公司负责人住居,并通知负责人到案说明。 地检署表示,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吴女领有废弃物乙级清除执照,本应依照执照内容将炉渣废弃物送往合法处理场处理废弃物,却直接补贴费用请水泥公司代为处理,自2021年7月起至今,环保科技公司与云林县4家产生炉渣的厂商签约,非法清除炉渣重量高达9000公吨,犯罪所得约77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