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合作市社保中心根据国家和省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部署及要求,依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共同确定了第四批(15户)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名单,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提高减免标准等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论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提交《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进行复核,我中心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复核后确定新的划型结论,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再变动。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立敏)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广州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可享受金融扶持、减税降费、减轻租金和“五险一金”负担、稳定用工方面的优惠待遇。 《通知》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减轻租金和“五险一金”负担优惠对象包括哪些?《通知》指出,扩大优惠范围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每日91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近日,有四省份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具体上调了多少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明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最新公布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弃缴社保承诺书在法律上无效) 对于追缴用人单位欠缴员工社会保险费一事,许多参保者是胆怯的,是不敢追缴的。 二是因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书或承诺保证书。 其实参保者追缴单位所欠社会保险费时,上述两种情况都是不能阻止参保者追缴单位所欠社保费的
9月8日下午,区人力社保局赴优迈科技园举办人力社保助企纾困政策宣讲培训,并联合互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同步线上直播,为区内企业送去“人社政策大礼包”。现场参训企业60余家,直播间观看近5000人次。 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围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各类企业用工补贴、社会保险费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等政策进行解读,并现场解答企业代表提出的疑问,进一步提升人社惠企政策知晓率
不给离职员工迁社保,小心会惹上官司! 2012年7月6日,曹某到某生物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员工作。2012年10月16日,曹某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离职事由为“个人原因”。 公司自2012年8月开始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曹某离职后未申请迁出社保关系,公司也一直为曹某参保直至2013年10月
2011年1月1日,申请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刘某在申请人处工作后,申请人某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被申请人刘某到相关培训机构参加了培训,并支付了2万元的培训费用。双方还自愿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为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东明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