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举报
1.相关人员工作纪律松散、弄虚作假、效能不高、办事不公、滥用职权等作风不实的问题。 2.相关人员以权谋私、挪用公款、私吞经费、收受钱财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 3.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举报信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42号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党群宣传处),100044 1. 对中科院古脊椎所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中科院古脊椎所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中科院古脊椎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法进行回复
(1)针对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反党纪党规等相关纪律制度规定的检举、控告; (2)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党规等相关纪律制度处理的申诉; (3)对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各级党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2. 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举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空天院纪监审办公室),100094 1、对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督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法进行回复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信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党群工作处),210008 1. 对中科院南京古生物所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中科院南京古生物所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中科院南京古生物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法进行回复
欢迎您使用“网上廉政监督举报”。本平台由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管理。请您在使用“网上廉政监督举报”前仔细阅读本须知和举报指南,以免影响您举报事项的受理
举报信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一号院3号(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纪委),100101 1. 对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各部门、组织、党员和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各部门、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法依规进行回复
根据《江苏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举报工作的暂行办法》,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江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省教育考试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反映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职人员违反国家监察法相关规定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服党纪等处分的申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邮编:210024 1.各市县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不属于本组监督对象,对投诉反映上述对象的**举报不予受理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