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反党纪党规等相关纪律制度规定的检举、控告;
(2)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党规等相关纪律制度处理的申诉;
(3)对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各级党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2. 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对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回复。
4.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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