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涉及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化工品仿真饰品等23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二对涉及进口再生原料的8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三对涉及出口钢坯生铁的2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地区冲突导致风险挑战增多,世界经济和全球贸易增速回落,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稳外贸面临新的挑战。 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协调财政部、发展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及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财政金融、生产供应、消费投资、能源安全、民生保障等各个方面,政策涉及面广、力度大、精度高,为扎实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滁州网讯 近日,由海关总署主办的《中国海关》杂志发布了“2019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名单,我市以70.9分的成绩位列全国第55名,排名大幅提升。 此次评选,安徽省入围的共有9市,分别为合肥、马鞍山、安庆、芜湖、滁州、铜陵、蚌埠、池州、阜阳。据了解,“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榜单2008年建立,评选数据直接来源于海关统计数据,并综合国民经济数据排定
上半年外贸数据出炉!整体表现好于预期! 7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上半年中国外贸数据,整体表现好于预期。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2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降幅较前5个月收窄1.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71万亿元,下降3%;进口6.53万亿元,下降3.3%
本文摘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牵头公布两通报,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和享用税收优惠政策天然气进口项目。通报具体,自2018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8.06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9元/立方米。2018年4月至6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限于27.3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限于0.97元/立方米
立足于雄厚的经济基础和人才研发实力,致力于打造专业的智能装备系统服务和配套商。 2009年1月,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鲁科高字【2009】12号文,海汇集团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集微网消息,近日,深圳海关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海关对惠州市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海关查验,实际出口货物中,联想耳机 400 个涉嫌侵犯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三星耳机 100 个、三星手机 314 台涉嫌侵犯了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苹果耳机 100 个涉嫌侵犯了苹果公司(美国)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华为手机 105 台涉嫌侵犯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 此外,还有部分品牌眼镜被侵权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35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后,因故损毁、遗失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向原发证海关申请补发:(一)申请人向原发证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省级报刊声明;(二)海关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我们是报业集团直营登报中心,可刊登全国报纸登报挂失遗失声明、各类公告。可淘宝担保交易,您收到报纸后再确认收货,安全无忧
中国奶业年鉴2011 《中国奶业年鉴》是农业部年鉴系列中一部重要的产业年鉴经农业部批准由中国奶业协会主持编纂2002年卷为首卷本2011年卷为第十卷本。《中国奶业年鉴》是客观记述我国奶业发展历程的大型综合性资料工具书是中国奶业发展的编年史册是奶业行业发展公报是中国奶业信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中国奶业年鉴》是中国奶业协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行业发展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中国奶业年鉴》编委会由农业部、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和各省(区、市)农牧、农垦厅局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专家、企业家等组成;特邀编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奶业重点市(地区)相关主管部门和奶业协会的有关人员担任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邹多为)智能建设、智能执法、智能互助……7日晚,2022年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五国海关署长或授权代表表示将携手深化智能化合作,促进构建金砖国家海关高质量伙伴关系。 此次会议以“‘智能化’合作促进构建金砖国家海关高质量伙伴关系”为主题,审议通过了《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成果文件》,并决定于今年10月在金砖国家海关培训中心(厦门)召开海关能力建设战略研讨会。 为加强金砖国家海关各领域合作奠定重要法律基础,各方还同意全力推动在2022年完成《金砖国家政府间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签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