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
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事,公司已经完成税务登记证和工商的注销,后来税务机关却查到,企业存在偷税或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有 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事,公司已经完成税务登记证和工商的注销,后来税务机关却查到,企业存在偷税或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有人可能会不解,注销税务登记证时,税务机关不是已经进行了检查吗?怎么注销后,又说有问题了呢?企业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违法行为,属于“事实”的范畴,被证据证明了“有”就是“有”,没有被证据证明“有”就是“无”,而与是否检查、检查是否查出来没有关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公司经营过程中收取了虚开的发票,但注销前及办理注销时,都没有被发现。注销后,因为开票方被查到,顺藤摸瓜,查到了该公司
2011年,是出台法律、法规比较多的一年,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根据目前社会存在的问题,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律如《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等,这些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老百姓的生活、诉讼及律师进行相关法律服务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的莫过于2011年8月9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各学术界、各大媒体都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宣传。下面,我们就对这部对老百姓生活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司法解释进行介绍
本文摘要:【点击文末小法式,免费咨询执法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执法的划定: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书、聚会会议、结社、**、**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和人民团体向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划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法律途径,主要是指由有关行政与司法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权利冲突。从我国商标法看解决商标权与其他在先权利冲突有以下途径: (1)商标局主动依职权驳回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中新网客户端5月23日电 中国足协23日发布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的通知。由于存在欠薪行为且未能解决,包括“十冠王”辽足在内的多支球队被取消注册资格。 足协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规范管理职业俱乐部的通知》要求,中国足球协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2019年俱乐部全额支付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确认表》进行了公示
违规行为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7号。 批复内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违规行为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7号)
“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通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通城县垃圾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大件破除车间、垃圾分拣中心、文明驿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于2023年01月16日在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并于2023年01月19日发布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1月28日。 现本项目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放弃中标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第四十四条 内部监督是本社对组织、社员遵守社的章程、履行社的职责情况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内部监督的重点是社的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各级机关的九三学社公职人员。 第四十六条 中央和省级组织设立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指导下一级内部监督机构工作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依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条规定利用他人著作者,得翻译该著作。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编辑] 条文 依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之一至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条规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得翻译该著作。 依第四十六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得改作该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