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
本文摘要: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下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定了前面的《××××合约》。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下不道德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约上双方当事人签署、印章有误;合约内容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下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定了前面的《××××合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也可以不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有继续经营能力和愿望的,一般不予吊销营业执照
原标题:官网订购的iPhone7里 有82张陌生人照片 iPhone7手机里的陌生人照片。 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上周四,温州黄女士收到了自己在苹果官网订购的iPhone7手机。 然而拆封开机后,黄女士却发现手机相册里有82张陌生人的照片
2019年3月李某将车辆停放至路边,当夜风起将张某店面招牌吹落,恰好砸中李某停放的汽车,李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张某以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为由不予赔偿,李某则以小区车位不足大家均是如此停放不算违规为由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招牌存在安全隐患并造成了李某的损失,构成侵权理应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违规停放车辆是既定事实,“约定俗成的惯例”不可突破法律底线,张某招牌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致李某车辆受损,故双方均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2017年7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将依法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做“礼让斑马线”的积极参与者,驾车行经斑马线时注意观察,提前减速,礼让行人,共创昆明文明交通环境
中新网客户端5月23日电 中国足协23日发布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的通知。由于存在欠薪行为且未能解决,包括“十冠王”辽足在内的多支球队被取消注册资格。 足协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规范管理职业俱乐部的通知》要求,中国足球协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2019年俱乐部全额支付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确认表》进行了公示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出台前,为有效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过渡期征地报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以后报省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要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精神和要求,在国家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出台前,由自然资源厅明确受理报批事宜。报国务院审批用地的建设项目,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明确衔接要求和受理报批事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 (二)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五)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