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就业促进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启动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安排,今年6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情况,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现就以下问题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环境情况、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情况、乡村就业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情况、就业服务工作数字化改革情况、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我市工作特色亮点、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
为及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影响,有效防范大规模失业风险,根据区内各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失业职工求职意向,有序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尽快帮助失业职工再就业,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宁波市北仑区余缺调剂专场招聘会(以下简称“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点:北仑人力资源市场(宁波市北仑区长白山路509号尚升大厦一楼); (1)每个招聘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免费统一为参会企业制作招聘海报。 (1)各单位所提供的岗位及岗位要求须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不得出现户籍、性别等歧视,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本报讯 12月17日—18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筹)主办、北京师范大学与首都师范大学共同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高校家庭教育学科建设研讨会”召开。此次会议主题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大学的使命”,以线上方式进行,2.2万余名与会者观看了直播。 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30余名专家学者在会上作了主题报告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0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0〕152号)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生产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有废酸,含锌粉尘,废污泥,废灯管,废滤棉等,2019年产生危废900多吨,危废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为规范增城区民办教育发展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经过增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举办民办教育及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工商管理等相关规定,并取得《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自2015年10月16日起,增城区政府将组织教育、民政、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及镇街依法对无牌无证办学机构进行查处。凡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查自纠,符合办学条件的,应于2015年10月152015年9月下旬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应立即停止办学
记者从新余市工信局了解到,上半年,新余市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专项资金、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力地推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引领广大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成长壮大之路
记者从新余市工信局了解到,上半年,新余市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专项资金、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力地推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引领广大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成长壮大之路
重庆市潼南区欢欢幼儿园: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及《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依法依规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规定,我委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符合法定程序
(一)申请举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记者从新余市工信局了解到,上半年,新余市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专项资金、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力地推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引领广大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成长壮大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