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区
近期,住建部与工信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该《通知》相关内容的解读,中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标准,绿色建筑产业链及相关争议等问题,国家相关部委和一些地方省市也陆续出台了有关绿色建筑建设的通知或实施方案,从而鼓励和支持绿建行业的发展。绿色建筑是否就意味着高成本?建筑设计师应该如何将自己的设计理念融入到绿色建筑当中去?国内绿色建筑的实际节能情况怎样?同时,一些政策出台是否又过于仓促?绿色建筑构建和设计是否过于复杂?绿建运行标识认证是否相对滞后?建筑师应该在绿色的建筑里面发挥什么样的具体作用等问题更是引起了业内人士的热议
吊车梁与一般梁相比,特殊性就在其上作用的荷载除永远荷载外,更主要的是由吊车移动所引起的连续反复作用的动力荷载,这些荷载既有竖向荷载、横向水平荷载,也有纵向水平荷载。因此,对材料要求高,对于重级工作制和吊车起重量大于等于500kN的中级工作制焊接吊车梁,除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性能及碳、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还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即至少应采用Q235B钢)。当冬季计算温度小于等于-20℃时,对于Q235号钢应具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6月11日,山东省级问政平台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节目迎来问政菏泽市。菏泽市市长陈平、菏泽市发改委主任康兵、菏泽市工信局局长郝丕进、菏泽市财政局局长肖友华、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魁,来到直播现场,接受问政。 去年底,山东省出台多项政策扶持生猪养殖、稳产保供
Gmp食品厂工作服使用高质量面料,具有防尘防静电功能,防尘率可高达95%,无尘性好,穿着舒适,耐洗。gmp洁净服适用于静电敏感区、无尘区(食品、医药、化妆品、生物技术、化验室等)。 Gmp食品厂工作服厂家在选材、式样、佩带方式等方面应符合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不能混用
4月2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该厅日前印发《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正面审批清单》,内容包括环评豁免管理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两部分,为推动山西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新能源,城市道路、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学校、加气站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5大类40小类行业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名录》中20大类51小类行业被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范围,涉及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机械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旅游开发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生猪养殖等畜牧业、河湖整治等领域,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全力支持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皮肤有一小块白斑、皮肤发白怎么回事?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不会患病的,然而每个人可能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触发了身体的敏感区导致患一些疾病。但白癜风是一种诱因复杂的皮肤病,除了外界某些致诱因素外,患者自身的内在因素也有很多,如遗传、微量元素缺乏、免疫异常等,那皮肤上长绿豆大小的白癜风是怎么回事?看合肥华夏医生怎么说。 疾病的困扰,让很多患者的神压力很大,然而这样时时刻刻忧心病情对疾病的治疗却并不好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这个地方到时候会规划成污水处理终端,附近三个村庄污水都在这边。”4月6日,在东华街道街路村新区,工人正用机器开挖地面路线,为之后污水处理终端预埋管道做准备。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东华街道—街路村)项目,投资约270万元,项目主要对街路村中4个污水终端进行改造、合并与重建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一条 审查以书面或召开会议为之,如需办理细部调查者应安排现场会勘至少乙次,都市计划区(非山坡地范围)内的地下水补注地质敏感区案件,得视审查委员需要安台现场会勘,如有地质钻探成果者应并同办理岩心箱实体检视至少乙次。 第二条 地质敏感区基地地质调查及地质安全评估审查收费标准,是以地质敏感区叠面积计算如下表所示,理事会可视特殊状况和条件下可调整审查收费标准。 1. 针对山崩地滑和活动断层之地质敏感区,如无进行细部调查之申请案件,得依前述面积计算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