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
本院在执行(2018)粤0104执7594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时事热点 2022年6月24日 09:34 137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什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规定在刑法第168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该罪的立法追诉标准是,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流行贷款买房,贷款买车,可是有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有可能会作出触犯法律的一些犯罪行为,比如实施诈骗贷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银行贷款罪有什么区别的知识,跟着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一起看看吧。 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物质产品方面的假冒伪劣商品人们已经耳熟并有了相当的警觉但对精神产品方面的假冒伪劣图书至今尚未受到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与之斗争的力度和成效也远不能令人满意。 其原因大概是社会媒体公开讲得较少同时假冒伪劣图书的危害。 在图书、出版行业,假冒又称盗版,所谓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04执5501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之前我有一个表弟,他从小就不是很爱学习,然后毕业之后呢,就跟着一群小混混,在社会上面到处走,然后现在听说他因为跟着那群小混混一起打架斗殴把另外一个人给打死了,我想请问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的那个表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您好,因为对案件的情节不是很清楚,只能提出几个相关罪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盛通彩票(以下简称“兰花科创”,股票代码:600123)田悦化肥分公司开出两张罚单。 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应急罚[2019]执法总队156号)显示执法人员在对兰花科创田悦化肥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四宗违法事实包括:一、主道路管架无限高标识;二、煤气柜进口取样管无阀门、为软管;三、4号原料气压缩机操作阀架集回阀出口取样口为单阀;四、1号原料气压缩机煤气管道排液管法兰未进行静电跨接。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区三环路(含)以内(东至三环东路、西至三环西路、南至规划三环南路、北至三环北路,详见附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区三环路以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下列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重点单位;(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七) 商品交易市场。同时,市区三环路(含)以内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