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软件
美商微软公司控告台湾中帝公司仿冒、盗版微软产品
美商微软公司控告台湾中帝公司仿冒、盗版微软产品,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案。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中帝公司等6名被告应连带赔偿5480万美元及新台币58亿余元,折合新台币约76亿元。 根据北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中帝科技、碧盈科技、鑫伟、植阳等4家公司及2名被告胡钟琳(已故)及其妻陈碧卿等应共同连带给付微软5480万美元及新台币58.81亿余元,折合新台币约76亿元,以及至清偿日起按年息5%计算的利息
1、盗版:用户很容易识别盗版。盗版往往只有一张光盘
1、盗版:用户很容易识别盗版。盗版往往只有一张光盘,没有包装盒,没有使用说明书,没有软件狗,没有防伪标签,只在盗版软件市场流通。 2、假货:用户通常难以识别,容易受到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