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加强民法典的学习,9月11日,市住建局举办了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班,邀请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伍小明律师,对《民法典》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解读。 在讲座中,伍律师聚焦《民法典》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与基本框架内容,从大家所关注的“老人摔倒扶不扶”“危重病人救不救”“高空坠物”“物权纠纷”“网络侵权”等方面入手,引入民法典,尤其是从法律革新来源的角度对《民法典》中新修订的法律条文,通过真实的案例来进行深入阐释和解读,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万振江,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河南永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1986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局长。 刘孟林,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陕西岐山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8月12日下午,市法宣办、英超竞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直机关3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当天旁听的案件是一起民事相邻权纠纷上诉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 将普法内容纳入镇党委、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福清新闻网3月16日讯 (记者 陈生)3月14日,江镜司法所联合江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治办、城管执法中队、戒毒站、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当天,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毒、反邪教和《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学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意识以及对平安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的能力,秦市司法所联合秦市乡党政办、应急站、市监所、水利站、农商行共同走进秦市集市开展了“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宣传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耐心为过往群众解疑释惑,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群众反响热烈,在活动现场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宣传进一步了解了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也增强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意识,提升了消费信心
为进一步落实“法律三进”普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商会建设,切实加强商会会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意识。引导商会深入学习《民法典》、自觉用好《民法典》,主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12月11日,红塔区工商联联合红塔区检察院到玉溪市浙江商会开展“法律三进”普法宣讲座谈会,对《民法典》进行宣讲学习,讲座由红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景绍伟主讲,玉溪浙江商会执行会长池伟祥及主要领导班子、商会会员20余人参加学习讲座,座谈会由区工商联副主席史元政主持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6个科室(中心);下辖淄川公证处。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
本文摘要: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站页面登记自学的同学们 9月17日至23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近日,郾城区商桥镇小师生大力登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自学网络安全科学知识,作好网络安全防水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本周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3日,我市正式启动“宪法进军营”活动,首站走进武警阳江支队,通过诵读宪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为武警官兵送上丰厚的法治文化“礼包”。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武警官兵肃穆站立,手持读本,集体诵读《宪法》章节,声音洪亮坚定响彻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