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
证大戴志康正式被批捕,罚款2个亿(2) 此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 “证大财富”及“捞财宝”自出事不过一个月时间,即被公安初步定性。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志康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本报讯 (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张如慧) “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孝义市公安局阳泉曲派出所紧盯追逃目标任务不放松,持续加大对逃犯的抓捕力度。工作中精准研判、积极劝投同步进行,成效显著。 近日,该所民警在认真梳理网上逃犯信息时,获悉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安徽省濉溪县公安局上网追逃,随即对该人的近期活动轨迹展开研判
(原标题:上海警方通报证大公司非法集资案进展,法人戴志康自首,41人被抓) 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发布了《关于“证大公司”案件侦办的情况通报 》,通报中称,2019年8月12日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 2019年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康、总经理戴某新等人已向警方投案自首,并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据此,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导读]白城市公安局现正侦办于洪岩、郑洪亮等人违法犯罪团伙,多起犯罪实施已被查明,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洪岩、郑洪亮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白城市公安局现正侦办于洪岩、郑洪亮等人违法犯罪团伙,多起犯罪实施已被查明,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洪岩、郑洪亮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白城市公安局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于洪岩、郑洪亮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
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打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追捕涉恶案件逃犯西安市公安局决定对在逃人员吕航公开缉捕。 吕航,男,汉族,2001年06月08日生,身份证号:610324200106083412,户籍地址:陕西省扶风县午井镇九家村白虎塬32号 涉嫌寻衅滋事被上网追逃。 西安市公安局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同时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经上城警方调查,共查证扒窃案件4起。法院以盗窃罪对四人进行判决。目前已将其中4部iphone6手机发还给受害人,仍有2部iphone6手机和1部oppo手机还未找到受害人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大陆甘肃省庆阳镇,一名女子疑似因拒绝男友求婚,导致男友痛下杀手,持利刃冲进女子工作的店内一阵乱砍,女子身中23刀,事发现场血迹斑斑,而女子被紧急送医抢救后,仍宣告不治。对此,女子的家属心情极度悲伤,并要求判处恐怖男友死刑,全案仍在审理中。 死者是一名36岁美妆店曹姓女老板,先前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因和前夫相处不和睦而离异,离婚后带着两个孩子一起生活,并住在店铺2楼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厉打击血亲复仇、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县委、县府工作部署,近日,贡觉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城主街道开展了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政法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业务实际,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了《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综合整治工作和“先进双联户”评选表彰活动,宣传了《关于严厉打击血亲复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及负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昌都市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的通告》以及严厉打击包庇、窝藏犯罪、预防电信诈骗、流动人口管理、“先进双联户”各项优惠政策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内容。 活动期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建康同志亲临活动现场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宣传服务,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2018年1月以来体育彩票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oot】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人员必须马上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Put】握的本人黑恶势力犯罪等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