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市〔202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30日组织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辖区旅行社参评并认真研读《通知》的评定条件和《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定细则”)。 (三)坚持“服务企业、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对照《评定细则》标准要求,做好本辖区参评旅行社申评材料的初审工作
根据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文件的有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并组织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人认真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为保证推荐质量,请各院(系部)组织做好审核工作,各院(系部)对参评人员进行初审,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近日,我校经递交申报材料、现场答辩等层层遴选成功被推荐为历下区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我校一向注重信息化发展,重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提升,不断推进智慧校园环境建设,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与学习体验。在智慧校园的探索之路上,学校不断完善智慧教育融通平台的使用,实现智慧教学助力高效课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各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事项,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三、请各县市区于7月24日之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作者: 阅读量: 各基层党委: 自2019年以来,按照河南省高校党支部“两化一创”建设任务要求,我校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党支部达标建设。在此基础上,按照“抓点带面、连点串线、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培育创建4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3个“样板支部”。 自立项建设以来,各样板支部建设单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认真谋划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支部建设成果不断涌现,软件学院教工党支部从四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师生党支部融合共建;文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下好五步棋”,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党支部探索“123”工作模式,引领实验室高质量发展;化学化工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以“三联动三争先”为抓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组建“博士科普团”,锤炼党员党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以红旗渠精神“四个融入”为抓手,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坚持“大学生发展党员答辩制”,提升发展党员质量等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条、第十三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2)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条、第十三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3)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要求,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的规定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 (4)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条要求,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5)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至六十六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八至三十八要求,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7)企业应当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
为鼓励我校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潜心科学研究,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16年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面向学校全体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重点在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协同创新团队中,资助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可以取得较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力争通过本项目资助,鼓励研究生取得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校级或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项目计划每年资助30人左右,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2-3万元,资助年限1-3年
按照《“李小文遥感科学奖”和“李小文遥感科学青年奖”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将于2017年进行第一次评选,欢迎广大遥感工作者积极申报。 请有意申报者参照《办法》要求,填写附件申报表,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给:crs@bnu.edu.cn,文字版材料快递给: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科技楼B1002室魏静(收),电话:58802179。 评选结果将在《第三届全国定量遥感学术论坛》公布,并颁奖
其他权力 06801219-8—QT—0003 县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或注销备案 县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注销备案 【行政法规】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 【规章】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2006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 第十一条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为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上海海湾园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奉贤分会捐赠210万人民币,设立“海湾园知青关爱专向基金”,用于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以及其他各项慈善公益活动。 于十月初“海湾园知青关爱基金”正式被评选为80名“慈善之星”候选人之一,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文明办主办,文新报业集团等协办的第五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10月9日起至10月30日接受网上投票,望各位踊跃投票。期间,上海慈善网([URL])、东方网([URL])、新民网([URL])、《至爱》杂志将集中刊登80名第五届上海市“慈善之星”候选人名单、事迹及选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