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市〔202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30日组织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辖区旅行社参评并认真研读《通知》的评定条件和《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定细则”)。
(三)坚持“服务企业、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对照《评定细则》标准要求,做好本辖区参评旅行社申评材料的初审工作。
(四)此次评定工作只评定4A等级及以下等级旅行社,4A等级旅行社必须在3A等级旅行社中产生。
(一)11月28日至12月2日,为受理、材料审核阶段。申评材料需经区文广旅体局(旅评委)初审后并附推荐表(附件6)报市旅评委。
(二)12月5日至12月18日,为评审阶段。市旅评委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12月5日至12月9日开展材料评审工作;12月10日至12月18日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申评4A等级的旅行社,经市旅评委同意后报省旅评委评定,3A等级的旅行社经市旅评委评定通过后报省旅评委备案。
(三)12月26日-12月30日,为公示阶段。
备注:参评相关申报材料及数据以2021年为准(特别标注的除外);上交材料包括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二)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4)
(三)旅行社等级评定自我声明(附件5)
(四)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推荐表(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