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湖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目录公示(2023年第3期)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公采药发〔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目录(2023年第3期)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相关企业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提出质疑和申投诉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完整、真实上传附件内容清晰。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如实申报价格,一经核实,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失信评级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思政工作管理目标具体要求,迎接学院2011级新生入学,引导新生适应全新的大学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发挥各级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组织在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于9月3日至10月15日举办“绚丽大学、精彩人生”——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首届新生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单位根据新生节活动板块内容,填写新生节活动项目申请表。每个系(也可几个单位合作)可申报一个活动项目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的创业热情,推动和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资信和知名度,经抚州市政府同意,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抚州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及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扎实推进抚州市优秀建筑企业及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进一步完善评选制度及评选流程,经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度抚州市优秀建筑企业及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县(区)申报企业填写《抚州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提交企业所在(区)县住建局初审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由抚州市建筑业协会统一收集,报市住建局优秀建筑业企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市直企业填写《抚州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由抚州市建筑业协会统一收集,报市住建局优秀建筑业企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1.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市范围内,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 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工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是否涉黑待各县区汇总上报后由市工信局统一向市公安局核查
2020年6月17日,山东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19年度申报正高级统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王媛等6名同志通过正高级统计师评审、巩鸾等80名同志通过高级统计师评审。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普作家协会,各科普创作基地: 为提升协会服务会员水平,加强学术交流,中国科普作家协会自2017年起组织举办“繁荣科普创作助力创新发展”系列沙龙活动。为进一步打造沙龙活动品牌,为广大会员和科普创作者搭建交流平台,2020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将继续组织开展本项学术活动。 现将沙龙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沙龙活动围绕“繁荣科普创作助力创新发展”开展,由承办方自主确定形式和主题
(一)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每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申请者作为负责人有在研院级项目或有过不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等不良记录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申请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及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21号)的文件精神,受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将组织2018年本市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各高校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请申请人严格对照《评议细则》(见附件)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交至学院(或部门)。 申报人所在学院(或部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参照文件(《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填写《申报审核情况表》,经办人、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完成上述审核会签流程后,由学生处负责按照程序确定申报名单并将申报材料连同《申报审核情况表》于2019年1月4日(星期五)前送交人事处(行政楼605A室)
2022年5月20日下午,我校电子商务专业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举行了研讨会。会议由我校信息商务部主任陈晓华主持。副校长杨素玲、教务科科长高淑红、电子商务教研室主任禹晓君,思政教研室主任李哲等团队成员出席本次研讨会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粤科规范字〔2018〕1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2.审查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