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每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申请者作为负责人有在研院级项目或有过不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等不良记录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三)课题研究目标要明确,思路要清晰,有整体的研究方案设计,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推广价值、可操作性强。

(四)为促进辅导员高职教育研究队伍建设,2018年度继续设立辅导员专项。

(一)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二年,重点资助项目可延迟半年,允许提前结题验收。

(二)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等,且必须以“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以项目组中我院人员为第一署名完成或第一署名作者。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基金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三)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和论文为结题成果形式,其中论文要求为:课题必须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重点项目至少3篇以上(其中校刊1篇),一般项目与辅导员专项至少2篇以上(其中校刊1篇)。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院级高职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经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高职所。

(二)申请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高职所。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