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权
商标权和商号权都属于无形财产,都具有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商标与商号关系密切,但又有区别: 商标主要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商号主要是用于区别不同的经营者。 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要素组成;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
软件著作权的全称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根据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软件版权的价值强调的是未来的利益
本报北京6月3日电 (记者李丽辉、吴秋余)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7月1日起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可享优惠。 通知明确,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临沂是山东省辖下的地级市,临沂历史悠久,书法文化更是响彻内外,有“书法圣城”的美誉。远在50万年前,这里就创造出了远古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坐落在这座历史悠久的革命老区,是国家商标局正式备案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经过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持有人对该“驰名商标”享有商标专有权,如果他人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使用该商标的,当他持有人不仅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和注册,还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为驰名商标。经过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持有人对该“驰名商标”享有商标专有权,如果他人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使用该商标的,当他持有人不仅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和注册,还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谈到商标注册,我们知道商标注册可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的权益。未注册商标的危害是什么?合肥注册公司什么时候提醒你无论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长时间,如果不注册该商标,只要其他人申请注册该商标,该商标的专有权将授予其他人。未注册商标可能与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从而导致侵权到1999年底,中国注册商标总数已达近一百万个当提出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时,未经事先调查,申请的驳回率几乎为70%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性价比高:性价比高,版权只需要登记一次,期间不需续费,保护时间长。 拿证书快:申请时间快,3个月左右可以拿到证书
商标专利商标转让、许可等交易看起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然而,里面的问题还是很多。这里仅从风险调查的角度,列举一些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常见风险,以提醒企业预防出现令人遗憾甚至追悔不及的结果,或尽量减少疏忽所带来的影响。 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的交易形态比较丰富,除了商标转让、许可、质押以外,在企业并购、OEM/ODM、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商业活动中,都可能存在商标的交易行为
通过获得在该地区销售商品的专有权,在某些情况下,经销商可以在一个人身上满足其商品类别的市场需求,尽管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领土通常同时分配给几个经销商,因此他们实际上被迫相互竞争,在市场上展示一个制造商的相同产品。这种销售市场的“压缩”是大众商品的典型特征, 以商品进入国外市场为目的的经销, 可以说是少见,但相当有效:提供独家经 电子邮件列表 销 的条件是货物只在国外销售,有时是在某个外国的领土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专利申请、专利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专利复审、无效的程序性决定不服的; (四)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专利代理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五)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对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二)复审请求人对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 (三)专利权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对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 (四)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 (九)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的; (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