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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7月19日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9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778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