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5月24日,备受瞩目的民法典草案开始进入小组审议,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正在向我们走来。 民事法律体系化是我国法律体系化的重要一步。民法典的核心是“民”,它为民立法,突出人民权利
总纲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 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 力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涵盖了公路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 三个方面的招标管理办法.因此适用于一切公路工程的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 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该办法的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 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此外公路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也适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当然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四条 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不得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发布是为了适应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招 标投标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 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 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而制定的有关规定.该办法共 8章4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招标;第四章标底;第五章投标;第六章开标、评标、 定标;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该办法自发布之日 起实施.
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规范导游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2日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了强制执行的法律原则,规定了合同的基本条件、要素、成立、变更、解除和对于违约之定义及其了结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俗称“民法总则”,是我国法律系统中的大气候的立法,比我国的合同法、刑法更加宽泛全面,它是宪法的补充,尽可能尊重个人的自由,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最主要法律法规之一,是我国以强制执行为手段保护社会公共安全,防止犯罪活动并对其制裁的法律,是依Class=\"c\"整个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而构成的一套完整的体系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说明:本条款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第1款制定。本条款中的“近似”是指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等近似(可以参考《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
(1999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9号公布 自1999年5月1日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务 (200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1994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0号公布 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 (1995年8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5号公布 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6号公布 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89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号公布 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由教育部2014年5月13日审批核准,章程共九章八十条款,九章分别是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组织机构、教职工、学生、外部关系、经费资产后勤、校徽校旗校歌、附则。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
2014年6月19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公告,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主持编制的《绿色住区标准》正式通过审查,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377:2014。 该标准是我国绿色住区建设领域首个行业协会标准,是人居委整合国内外优势研究力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中美绿色建筑评估标准比较研究》、《规模住区人居环境评估标准研究》等众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历时八年编制而成。标准将国际先进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与我国城镇住区建设和房地产发展的本土模式相结合,填补了我国绿色住区标准领域的空白,将对推动我国绿色住区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为大力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强化律师责任担当,舜翔(聊城)律所及时成立民法典宣讲团,连日来,宣讲团21名律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镇街,与广大干部群众坐在一起,围绕《民法典》的体系、特点、新规定及其颁布的社会意义,对《民法典》中的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各个分编进行深入解读分析,答疑解惑,深刻解读,让宣讲活动有高度,有温度,清晰易懂。宣讲团成员运用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在讲解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和扎实深厚的法学功底,大力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提升法治意识。透彻深入的宣讲、鲜活生动的解读,使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群众深受教育,为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