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一)《民法典》1260个条文中,“原文保留”现行法律规定的有457个条文,占比36.3%。从保留比例来看,《民法总则》由于立法时间较近,绝大多数条文得以原文保留,《物权法》有近半数条文得以原文保留,《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约有四分之一条文得以原文保留
省人大常委会1月20日组织召开在甘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集中听取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解放军某部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任王明孝等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出席。 会上,代表们学习了全国人大民法总则研读学习专题会议的主要精神,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辅导报告视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将举办2020年镇江城市业余联赛,为保证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现将《2020年镇江城市业余联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最大限度鼓励全民参与,突出群众性。运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4.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在镇江市缴纳社保
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是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通过梳理总结,有以下八大亮点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15:29来源:市林业局浏览次数: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障鹤壁市生态、生物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拟制定《鹤壁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内容解读如下: 2006年我市出台了《鹤壁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27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规范灾害应对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生态、生物和林产品质量安全修改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预案》包括九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演练、责任奖惩、附则
10月30日晚,鲲鹏第一、第三党支部的26名党员,利用下班时间,聚集在集团第一会议室,联合举行党员学习日活动。这次活动,根据计划安排,是学习新**。 第一支部书记王华首先给大家解读了十九大对于**作了哪些修改
C#语言是一种面向对象的、运行于.NET Framework之上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它广泛应用于Windows平台应用软件的开发,是.NET开发的首选语言。本标准的C#语言语法遵循ISO/IEC 23270:2006语法标准
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 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简称《规定》)开始施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三章广告行为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文化和旅[…] 第一条为促进微博客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
立法院第10届第1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21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并案审查(一)委员钟佳滨等16人拟具“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时代力量党团拟具“民法第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瑜等23人拟具“民法第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林奕华等23人拟具“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谢衣鳯等16人拟具“民法第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周春米等24人拟具“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七)民众党党团拟具“民法第九百七十三条及第九百八十条条文修正草案”案。二、审查委员周春米等24人拟具“民法总则施行法增订第三条之一条文草案”案。三、审查委员周春米等24人拟具“民法亲属编施行法增订第四条之二条文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