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试行)》日前公布,按照各区的功能定位,分类划定街道办辖区面积和常住人口的标准。原则上,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0万人,除此之外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人。 《标准》提出的总体要求是,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遵循规模适度、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原则,满足现代化城市管理需要;充分考虑地域面积、人口规模、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对接分区规划和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布局,并保持相对稳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和规范街道对农业户籍人口的管理服务政策机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日常管理的全人口、全区域覆盖;加快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水平
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5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成人高等学校268所。 与2017年5月31日数据相比,两年时间,我国高等学校增加了42所,呈现出普通高等学校增加,成人高校缩小的趋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的统一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南门北京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邮政编码:100033) 附件: 1.《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张学勇,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龙马学者特聘教授,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黄大年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北京市课程思政名师,中国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CPA),北京市应急委员会金融小组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大数据与金融科技( Fintech) ;公司并购、重组、IPO与价值创造;投资者行为与实证资产定价;量化投资策略构造与数据回测;共同基金与对冲基金的业绩评价、策略分析;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的投资策略与回报渠道
北京辟谣分配8万套安置房{内幕揭秘} 中新网3月3日电 北京市住建委“安居北京”微信公众号3日发布澄清公告称,网传“响应中国共富工程80000套安置房分配方案”系虚假文件。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近期,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咨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否发布过《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发〔2023〕28号)。经核实,我委未制作印发过《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发〔2023〕28号)
从2000年初春成立至今,北京我爱我家已走过十二年风雨历程,形成了一个以跨区域全国连锁为基础,三网(店面、互联网、呼叫中心)合一,含括租售贷一体服务的全新中介模式,发展成为全国知名的大型品牌中介企业,成为行业发展的领跑者。公司先后被建设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授予“放心中介”称号。十二年来,北京我爱我家始终坚持“诚信为本”的服务原则,深得广大客户好评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记者李春宇、姬烨)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体育服务专题媒体通气会2日在北京举行。记者获悉,本届服贸会体育服务专题拟定于9月初在北京首钢园举办,以“体育让城市更精彩”为主题,旨在促进体育服务贸易对接合作、搭建国际体育产业沟通桥梁。 据了解,2022年服贸会将于8月31日至9月5日在位于北京的国家会议中心和首钢园区举办,设置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旅服务,教育服务,体育服务,供应链及商务服务,工程咨询与建筑服务,健康卫生服务,环境服务9个专题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形成了《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形成了《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4月22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指南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中药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七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尹洧,1969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无机物工学专业,1976-1979年在兰州大学进修有机分析,师从中科院院士陈耀祖教授。高级工程师,研究领域为分析化学和环保安全,曾任北京市化工研究院总工程师、北京化工集团化工环保监测站站长、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咨询专家、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学会环境与安全检测仪器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学会理事、中国化学会前处理学会理事、中国化工学会环保分会监测学组组长,入选国家环保总局环评专家库、商务部评标专家库、北京市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库、北京市环保局专家库、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专家库、北京市安全技术监督局专家库、北京市项目评标专家库、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北京化工协会顾问、《现代仪器与医疗》杂志常务编委、《现代科学仪器》杂志编委、《中国无机分析化学》杂志编委、《食品安全与检测》杂志指导专家。编写或参与编写著作17部,发表论文103篇,专利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