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
研究生申请学位考试须符合本校硕士及博士学位考试实施细则第二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考试须符合本校硕士及博士学位考试实施细则第二条及选课须知第三条规定,应于申请学位考试前修毕系所学位学程规定之应修科目学分、“研究伦理”课程及考核规定。当学期须选课“硕士/博士论文”课程。 申请学位考试前,请务必详阅所属系所学位学程的修业规定及学位考试说明会资讯,并至教务学务系统上传毕业或学位考试门槛证明文件(如论文发表、学系自订之英文门槛、参加研讨会纪录)
品励学,特设置“国立中山大学电机工程学系系友在学子女奖学金”
品励学,特设置“国立中山大学电机工程学系系友在学子女奖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之申请资格、名额及金额如下: (一) 本系系友之子女现就读于国内已立案国中、高中者(含高职及五专一~三年级)。 (二) 本奖学金国中每人新台币贰仟元整、高中每人新台币叁仟元整, 名额国中生每年以20名,高中生每年以40名为原则,于审定后发给奖学金及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