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华体会体育平台:2020年构成的无形资产2021年能够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吗?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2020年经研制构成了一项计税根底为100万元的无形资产,2021年能够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吗? 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的新方针,对无形资产的构成时刻没有详细要求。关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曾经构成的无形资产,在2021年1月1日起,能够依照无形资产本钱的200%在税前摊销。 详细到你公司,假定该无形资产的计税根底均归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规模,分10年摊销,则在2020年依照普惠性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可在税前摊销17.5万元,2021年起依照制造业企业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可在税前摊销20万元,假如按25%税率,换算成税款,每年多减税6250元
二手房过户费一般包括以下的16种:1、支付的契税;2、支付的营业税;3、支付的个人所得税;4、双方当事人都要交的印花税;5、土地增值税;6、登记费;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8、佣金;9、贴花;10、评估费;11、抵押登记费;12、委托公证费;13、赎楼担保费;14、赎楼罚息;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16、买卖合同公证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中的特殊重组与一般重组对应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中的免税改组和应税改组。由于企业改组会涉及大额资产或股权交易行为,并且这种交易行为的结果大都是非现金资产的置换,如果要求对此征税,势必会阻碍企业改组。因此,税法需耍设定特殊的“免税改组”政策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为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适用,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为加强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中技术转让收入计算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二、本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业务,不作纳税调整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1日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泉州全面营改增试点渐近,近期顺鑫财务小编很经常收到一些关于工商局发给纳税人的短信的提问,对此顺鑫财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营改增,对于实施营改增,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一、本次营改增试点涉及新增的行业有哪些?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 纳税人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