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
周清林,湖南涟源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受聘为深圳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研究基地民商事案件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牛津大学法学系访问学者。 教学上,给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讲授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担保法等课程
魏华,女,1974年10月出生,山东省巨野县人,乐动体育app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物权法、保险法、票据法等课程。 2000年7月硕士毕业来校工作,2009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2月-8月到江西省遂川县林业局挂职工作,任副局长
卞翔平,男,1963年生,武汉大学校长线上买球平台,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线上买球平台顾问,证券业务执业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及重庆仲裁委员会委员。该同志长期从事经济法、公司法、金融法以及证券法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及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该同志现受聘担任武汉证券公司、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武汉城投集团以及武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的线上买球平台,并受托参与了原君安公司“壹号案”,湖北省首起“债转股”等多件颇有影响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其优质服务颇受委托人好评,多次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律师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本文将梳理我国网络销售药品的法律制度沿革,探析规范和促进网络销售药品的积极意义,解读《药品管理法》针对网络售药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减少药品违法事件的发生
本所与美国圣路易华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签订双联学位计划(One-Plus-One LL.M. Program),此双联学位乃针对具有法律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学生,在华大就读的修习学分至多可抵本所毕业学分的二分之一。在符合两校修业规定及毕业条件下,最快2至3年内可取得本所硕士学位及华大LL.M.学位。 美国圣路易华盛顿大学创立于1853年,位于美国密斯里州圣路易市,是美国享负盛名的私立大学之一
她一直在思考:“我最大的困惑不是工作中的困难,而是精神层面的问题。如果环保不能触及心灵,做起来就是被动的。要让人们发自于心地做环保,与自然亲近,用朴素的词来说,叫积德行善
报告时间:9月10日上午9:00 宋全成,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移民研究所所长,2004-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曾在奥地利Graz大学、德国Osnabrueck大学、Muenster大学、英国Bath大学国际合作研究。主要研究人口社会学、人口流动与迁移、国际移民、难民与社会融合、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
曹霞,女,1963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带头人,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山西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999)、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2008)、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创新标兵(2011)、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2012)2011年被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围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发表在国外刊物上的5篇论文被国际权威检索工具《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4篇)和《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著有《可持续发展视野下中国小矿的法律规制》等著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7项;获有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二等奖3项,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兼任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环境保护法律协会副会长
张昕具有中国律师与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资格,获得厦门大学法学学士与法学硕士、伦敦大学法律硕士与法学博士学位。张昕的执业领域包括债务融资、投资并购及争议解决,广泛涉及金融、能源、电力、房地产及矿产资源等行业。在融资业务领域,张昕代表了大部分市场上活跃的中外资银行、国际金融机构和出口信用机构,为各类银团贷款融资、境内外债券发行、资管产品与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长期被各类法律杂志评为在中国银行与融资、资产证券化及衍生品业务方面的领先律师;在公司业务领域,代表了大量产业投资者以新设或并购方式投资中国境内的石油化工、可再生能源、电力、通信及其他传统制造业,并为国内大型央企、银行、投资基金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走出去”海外投融资项目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支持;在争议解决领域,主要办理投资争议、资管产品及衍生品、国际贸易及船舶建造与融资方面的案件,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厦门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3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 2003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