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门
1.总经理是本电力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者
1.总经理是本电力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施工)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本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施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实验室安全运行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文件部署,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线上形式组织召开了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 耿丹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在教务楼121会议室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了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有教学主管院长徐胜云同志、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部分教师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 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 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集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违 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1.党员对党纪处分或集团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