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章
答:公司注册成功后,会有公章,财务公章,合同公章,发票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公章。合同章具体看公司是否需要而定。 最有效的公司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关于领取2014年工程招标代理新增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考核记录手册》、《从业 专用章》、《记录卡》和《工作牌》的通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2014年度重庆市工程招标代理新增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考核记录手册》已培训考核完毕,2014年11月10日至12日,请各单位到重庆市城乡建委六楼市场管理科领取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单位集中领取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其他人代领取凭代领人身份证。 为加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开展诚信评价系统的需要,持考核记录手册的人员重新更换工作牌,持考试合格证的人员需办理记录卡(有考核记录手册的人员除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专业团队,在职,离职,国管当天均可办理,无前期费用,不成功不收费,事成收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申报、审批中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以下简称项目批准书)和《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以下简称机构申请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申请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颁发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的办学许可证。具体编号办法按照《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外综[2004]85号)执行
从上海人社部门获悉,上海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纳入上海市电子证照库的统一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启用的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包括:经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组建和备案的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审定)取得的中、高级职称证书以及经上海市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近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现,网络上出现冒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名义,伪造“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担保专用章”,发售“美菱智能血压计”、“长虹杀菌泡脚桶”等疑似虚假投资产品,为此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从未与任何机构合作或授权任何机构发售任何投资产品,不法分子冒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名义实施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不法分子发售的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管理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担保方的“美菱智能血压计项目投资协议”、“长虹杀菌泡脚桶项目投资协议”等投资产品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无任何关系,相关投资协议上加盖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担保专用章”系伪造。 二、敬请投资者谨慎鉴别投资产品真伪,勿受高额利息诱惑,以免上当受骗,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如您发现该消息或类似消息,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票盖章不清晰,盖了两个章怎么办?发票专用章,你真的盖对了吗? 发票盖章这件事,抬手就是一戳,看起来轻松简单易操作。但你可知道,哪些发票可以不用盖章?哪些盖错了会被罚款?哪些盖错了还可以改正?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附以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查名。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 营业执照年检要钱吗? 营业执照每年不需要交钱,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营业执照也取消了年检制度改为每年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个体营业执照需要纳税,个体工商户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2、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部署,依法推进认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照新修订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4号令)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2014年第38号公告)要求,国家认监委决定启用新版式《认证机构批准书》,现将有关内容及换发事宜通知如下: 1.《认证机构批准书》分为主证、附件和《认证机构法人分支机构批准书》三部分。 2.《认证机构批准书》主证中取消“组织机构代码”、“非法人分支机构”以及“年度审查信息”的内容;调整“颁发日期”、“换发日期”和“有效期”的表述格式;取消“在有效期内每年4月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继续有效”的表述;增加“备案信息及年度报告信息请登录[URL]网站查询”的表述。 3.《认证机构批准书》表述经批准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