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拨
1月24日上午,申达公司召开2018年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选
1月24日上午,申达公司召开2018年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选人用人民主评议会议。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楼雪峰、人力资源部章卓颖,集团外派财务总监、申达公司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员工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林波主持
张贴者:2010年8月4日 下午5:54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张贴者:2010年8月4日 下午5:54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2年6月2日 上午12:13 ] 依所得税法第33条第2项后段规定,营利事业设置职工退休基金,与该营利事业完全分离,其保管、运用及分配等符合财政部之规定者,每年度得在不超过当年度已付薪资总额8%限度内,提拨职工退休基金,并以当年度费用列支。财政部爰订定“营利事业设置职工退休基金保管运用及分配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明确规范职工退休基金之保管、运用及分配规定,俾利征纳双方遵循。 配合97年1月2日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33条删除营利事业设置职工退休基金应报经稽征机关核准之规定等,财政部前于98年11月30日修正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