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略是
最近,又发生把他人个人资料po在网络上
最近,又发生把他人个人资料Po在网络上,而遭法院判刑之新闻案例。 依据起诉书的内容,大略是说被告林先生明知对于个人资料之利用,除经个人同意外,应于特定目的之必要范围内为之。但是,林先生与告诉人古先生在国道发生行车纠纷,而取得国道公路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因此得知古先生的移动电话号码及车牌号码后,竟意图损害古先生之隐私权,基于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犯意,在脸书爆料公社将古先生的出生年次、职业等个人隐私资料,以此方式借由网络肉搜古先生而非法利用他人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