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
关于深圳礼士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本院(2022)粤0115执21513号执行决定书,内容如下:决定将被执行人广州之思商贸商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湖社画会:1926年,清末民初的画坛巨星金城、其子金开藩与中国画学研究会分裂,和同门子弟二百余人,另组画会(因金北楼生前为其入室弟子都取“湖”字为号,故以“湖社”称之),他们以“提倡风雅、保存国粹”为宗旨,广泛联系南北方画家,招生传授画学之外,分期分地举办展览。 松风画会:成立于1925年,发起人为五位著名国画宗师:溥雪斋、溥毅斋、关松房、溥心畲、惠孝同。清廷遗臣陈宝琛、罗振玉、袁励准、宝熙、朱益藩等为松风早期会员
本院受理原告王京平、甘英全诉被告陈峭榕、广州德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03民初2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陈峭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英全清偿借款本金11万元;二、被告陈峭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英全支付利息(以11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3月9日起计至2018年8月9日止,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三、被告陈峭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英全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11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8月1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四、被告广州德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陈峭榕的上述第一至三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甘英全的其他诉讼请求;六、驳回原告王京平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96元,由被告陈峭榕、广州德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院受理原告杨毓宁与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民初6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杨毓宁与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2018年5月、2018年8月至11月的工资共16722.22元;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192.31元;四、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500元;五、驳回原告杨毓宁的其他诉讼请求
格隆汇12月18日丨ST中天(600856.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受理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大街支行申请执行你方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京02民初241号民事调解,对被执行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赫山路1号的房地产、土地一处进行变价。现确定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标的物位于武汉市汉阳区赫山路特1号,建筑面积10142.8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约2017年建成;土地面积6540.22平方米
皮影是一种集民间美术、音乐、舞蹈、说唱为一体的傀儡戏剧表演艺术,全国很多地区都有分布,并且各具特色,异彩纷呈。唐山皮影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支。著名戏剧史学家周贻白先生评价唐山皮影:“因为熟在人口的关系,几乎成为一般影戏的代称
申请再审人冯**与被申请人于瑞丽、付焱兵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阳原县人民法院(2014)阳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2014)阳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7月15日生效,冯*于2015年12月17日向本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根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鹏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汇丽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旭思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11民初1117号]一案,本案转为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现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31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鹏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汇丽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旭思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11民初1117号]一案,本案转为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现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31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2022)粤0191民初11061号之一原告扬州市广陵区华建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大新能源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市广陵区华建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大新能源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原定于2023年2月6日下午14时15分的庭审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