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戳
根据我院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经过企业员工综合能力测试,并报我院成人高等教育2018年校企合作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录取如下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18年10月19日——10月2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反映问题,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10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招生办公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
交回申请表格方式: 2. 于申请期内2023年1月3日至1月17日﹝包括首尾两日并以邮戳为准,透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 “自行分配学位”的教育局存根、学校存根、家长存根(相同编号) 课外活动证书及奖状正本*及影印本(如适用) 1. 所有申请人都有面试机会,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或3月18日(星期六),面试时间将会以书面通知 (面试所需文件:学生身份证、小五及小六成绩表、小五及小六手册及家课册、其他证书及奖状) 2. 不需要提交小学推荐信。 *亲身递交申请者,正本经核对后立即发还,副本由本校保留
公示期从2017年02月09日起至2017年02月11日截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33号世纪嘉园5座403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0 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规定,现就将我省市2017年度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 三、根据我广东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7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第二条第一款及本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所称运输工具进口日,指下列之日: 一、海运货物,以船舶抵达本国港口,且已向海关递送进口舱单之日。 二、空运货物,以飞机抵达本国机场,且已向海关递送进口舱单之日。 三、邮运货物,以邮局寄发招领包裹通知之日,或邮局加盖邮戳于包裹发递单上之日
按照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纪通〔2018〕5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18年南宁市“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经广泛推荐、严格审核、集中评审,拟确定邱卫新等6名同志为我市2018年自治区级“勤廉榜样”推荐人选。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姓氏笔画为序):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根据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研究与编制工作。现公开招标遴选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搜集整理2010年以来党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其他一线城市发布的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主要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献资料,开展相关政策比较研究; (二)以相关政策比较研究为基础,结合深圳学前教育实际,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框架体系及文本研究,组织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 (三)呈现方式:撰写《国内外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比较研究报告》和《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文本)及起草说明,汇总相关文献资料。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根据“中国-东盟海洋生物廊道建设合作项目”执行需求,现就该项目中的相关工作内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现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开展相关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关于做好新一届教指委委员推荐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的通知》,经有关单位推荐,我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行指委牵头单位审核遴选,确定新一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10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为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欧成章拟任职务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欧成章拟任职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邮编:530029;联系电话:0771-2778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