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负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规定,即日起,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暂停受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请,待上级明确主管部门和审批标准后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期,视力检测每半年一次。针灸、按摩、眼贴等对于真性近视矫治是无效的。眼科医生提醒,孩子近视了有三个办法,一是佩戴框架眼镜,二是佩戴爱尔角膜塑形镜,恢复孩子白天清晰裸眼视力,还能控制近视增长,三是年满18岁后实施近视手术
委属各中小学校、区教师进修学院: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58号)要求,区教委组织开展了首届中小学校作业设计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共收到经学校推荐的作业设计(含作业管理经验)382份。经专家组严格评审,评选出区级“精品作业设计”“作业管理先进经验”共177份(见附件1—4),并遴选100份区级优秀案例参加市级评选活动(其中学科作业类45份,假期作业类49份,作业管理先进经验6份)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制定出台《石家庄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为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石家庄将着力构建完善的家庭教育体系,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全市幼儿园、中小学等要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的深入发展,物联网系统为中国温室大棚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一步步实现智慧农业。 物联网系统改变了传统温室大棚的运营模式,在传统温室大棚生产的基础上,不但提高了温室大棚的生产效率,减少农民的作业负担,更是提升了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温室大棚中运用不同的传感器传输大棚内温度、湿度、光照、Co2浓度、基质温度、基质湿度,这样更好的对于农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对大棚的生产进行有效分析,为大棚更好的生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从而增加作物产量及质量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的深入发展,物联网系统为中国温室大棚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一步步实现智慧农业。 物联网系统改变了传统温室大棚的运营模式,在传统温室大棚生产的基础上,不但提高了温室大棚的生产效率,减少农民的作业负担,更是提升了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温室大棚中运用不同的传感器传输大棚内温度、湿度、光照、Co2浓度、基质温度、基质湿度,这样更好的对于农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对大棚的生产进行有效分析,为大棚更好的生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从而增加作物产量及质量
3月13日,市文广旅局组织召开全市非学科类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座谈会,研究相关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梅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与教学》杂志拟面向各中小学征集“双减”主题稿件。具体要求如下: 围绕“双减”主题征集稿件,主题可以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校在落实“双减”政策过程中,围绕课堂教学提质提效、课后服务供给、作业优化设计、考试测评方式方法改进、教师关爱、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等主题提炼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 1本次论文竞赛,有利于总结学校和个人在“双减”政策下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经验,发掘自身教科研活动的研究素材和研究方向
教育股在上周暴跌后,最近似有反弹迹象,但今早再度急跌。思考乐教育(1769)跌19.9%,新东方在线(1797)跌10%,新东方-S(9901)跌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广告监管的提示》,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加强教育培训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海南省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过程中须落实七项要求。 七项要求是: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严禁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内容;严禁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内容;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内容。